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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亚运盛会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采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字体: 】      打印 打印本页   

广州是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为做好广州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宣传工作,展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采,迎接即将召开的亚运盛会,9月27日上午,我局新闻发言人、总规划师叶浩军及市“三旧办”副主任陈建华参加了市委宣传部牵头举办的“广州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专题宣传”新闻媒体通气会。会上,叶浩军总规划师向各新闻媒体介绍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规划设计所长王玉在新河浦现场重点介绍了广州市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情况。





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情况

  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概况
  广州是国务院第一批公布的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城历史已有2200多年,秦为南海郡治所在,汉代时期为南越国都所在地,到五代十国时为南汉都城,在封建时期,一直是我国对外交通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港口城市,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的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
  1999年,《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施行。2000年,广州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通知》,划定广州市第一批包括长洲岛、沙面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共16片,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21片。近年来,在广州市政府主导下,市规划部门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逐步建立起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目前,全市市域面积7434平方公里,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00余处、历史文化保护区37片(其中包括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沙湾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大岭村),以及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我市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方面所做的工作
  广州作为第一批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自1982年公布为国家级文化名城到1990年代末期,逐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名城保护理念和法规、管理体系,这段时期刚好也是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发展经济成为城市发展的重心,广州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确实有一个提高认识的过程。进入2000年以来,广州历史名城保护的管理机制越来越健全,政府在历史名城保护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广州人历史文化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广州历史文化方面的“建设性破坏”大幅度减少。
  (一)完善了名城保护的地方法规体系。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后,我市于1999年3月1日施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阶段,近年来着手制定《南越国宫署遗址保护规定》,修订《广州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启动《广州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办法》。
  (二)健全了名城保护的管理机制。1998年以来,广州市逐步建立了由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等政府机构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广州古都学会等群众性团体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三)在城市发展战略层面塑造文化名城品牌。2000年以后,市委市政府抓住城市空间拓展的机遇,制定“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采取“跨越式”发展模式促使城市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换,逐步疏解老城的人口,保护历史城区空间格局。新一轮战略规划提出“从实力到魅力”战略,提出“打造富有岭南文化特色、鲜明时代特点和国际化特色的文化名城”。
  (四)建立了多层次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目前,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范畴和对象远远超出文物和历史建筑等点的范畴,已初步形成由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五)探索创新的保护规划公众参与形式。近期,市规划局开展了越秀区东皋大道和番禺区大岭村两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批前公示,制作了通俗易懂的规划“公众读本”在社区派发,还通过保护规划进社区的“共同规划日”活动听取基层部门和街坊的声音。我局希望在规划的公众参与方面不断探索,从纯技术路线上跳出来,凸显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同时,尝试建立起多层次的公众参与平台,使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进入广州市民的视野,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工作。



  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主要成效
  (一)确定了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在市域层面,在全市层面,我市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从市域层面确定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保护体系和保护重点。
  (二)明确了旧城区是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地区。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广州市采取政府主导的旧城改造模式,将旧城改造统筹于“中调”战略和名城保护的整体思路之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初步划定了涉及越秀、荔湾、海珠等区的约20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范围,突出对历史城区的整体风貌格局的保护。在维护旧城传统风貌特色前提下,逐步外迁部分历史城区人口、改善人居条件、抽疏建筑密度、增加城市绿化、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和优化城市功能。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坚持“红线避让紫线、红线协调特色街道风貌”的原则,希望依法依规划指导旧城建设,实现保护和建设的双赢局面。
  (三)确定了37个历史文化保护片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层面,2000年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第一批1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21片内部控制的保护区。市辖十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在不同时期编制了规划,其中有十片正在推进审批。例如,新河浦是广州市现存规模最大的中西结合的低层院落式传统民居群和历史街区, 2000年6月被广州市政府列入首批“历史文化保护区”。我局组织编制的《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于2006年市政府批准实施,2008年该规划代表广州市荣获2008世界大都市奖第二名。新河浦保护规划自实施以来,在社会、环境、经济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益,中共“三大”旧址处于新河浦核心位置,中共“三大”会址及周边地区作为新河浦保护的启动区,带动新河浦的保护和更新工作。
  (四)收集了50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我市现有50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收集了 50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我市高度重视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如:1995年发现的南越国宫署遗址位于广州老城区中心,该遗址从现地表往下5-6米,层层叠压着13个历史朝代的27层文化堆积。发现遗址后市政府决定收回已批出的用地,并用1.9亿元补偿给所在地块的开发商。1998年7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南越国宫署遗址的通告》,划定了4.8万平方米的遗址保护范围。2000年,儿童公园发现南越国宫殿遗迹后,市政府拨款3亿元将公园迁出。2002年,市政府决定开展南越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2007年市政府批准《南越国遗址保护规划》,规划将原划定的4.8万平方米的核心保护区,扩展到42万平方米的保护控制范围,使南越国宫署遗址与北京路、中山路骑楼街、千年古道遗址、城隍庙及周边其他建筑的环境协调并交相辉映。
  又如,我市众多重要的宗教场所大多分布在历史旧城区和极富特色的历史街区内。针对部分重点寺、观、教堂所在的地区,积极组织开展局部地段的保护规划或综合环境整治规划。近年来,广州市已经完成或正在进一步修编华林寺、大佛寺、三元宫、纯阳观、圣心教堂、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等一批重要寺、观、教堂等宗教场所及周边地区的保护规划,有力地确保了我市重点寺、观、教堂得以“保下来、亮出来、用开来、串起来”。
  再如,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是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元帅府旧址为依托建立的遗址性纪念馆,我局组织编制的《孙中山大元帅府周边地区及江湾桥头城市设计》于2005年审批通过。由于江湾桥东引桥对大元帅府及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规划提出拆除东引桥部分,使原来的大元帅府及其前广场得以连成一体,使大元帅府的滨江景观更完整。现在结合迎亚运的环境整治,规划已实施,引桥拆除后达到了预期效果。
  与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广大市民的要求相比,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我们将结合职能,重点在规划编制、法规制定、公众参与、文化宣传等方面继续积极推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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