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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澳镇滨海地段城市景观设计(水头沙至羊筹角段)

设计单位: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
获奖等级:2001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第一章 概况

  南澳镇位于深圳市最东部的大鹏半岛南端,三面环海,东靠大亚湾,南为太平洋,西接大鹏湾,北连大鹏镇,距香港平洲岛仅1.5公里,深圳市区60多公里、龙岗区中心城40多公里、广东省大亚湾核电站10公里。本次规划滨海范围北起大鹏湾的水头沙南至羊筹角,海岸线全长5.28公里,规划面积约为4.66平方公里。

区域位置分析图

第二章 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域存在问题
 ·城镇总体风貌缺乏特色
 ·空间景观结构不清晰
 ·缺乏地标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2、建成区存在问题
 ·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建筑及街道空间缺乏地域特色
 ·传统及开放空间缺乏
 ·广告、街道像俱杂乱、不成系统

3、滨海区存在问题
 ·土地开发缺乏统一、长远规划
 ·现状部分建设活动破坏了滨海地区的景观
 ·公共活动空间、亲水空间缺乏
 ·绿地不成系统
 ·街道像俱、雕塑小品、市政公用设施、灯光照明缺乏统一规划和特色

第三章 发展策略及设计构思

一、发展目标与原则

1、城市发展需求分析
 (1)南澳镇需要滨海地区来展示新的形象;
 (2)城镇新的环境需表现时代精神及适宜滨海地区发展的相关物质空间;
 (3)南澳需要利用和保护山、海这两个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
 (4)南澳镇需要选择一个城市发展目标,作为未来城市规划和建设制定策略依据。

2、目标制定依据
 (1)城市的自然客观环境,即山、海、城的相互关系。
 (2)南澳镇滨海地区可能发展的城市规模尺度。
 (3)南澳镇居民对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
 (4)南澳镇政府的发展规划。
 (5)基于上述因素,可能提出或产生的各种物质空间模

3、城市发展目标
  通过滨海地段的城市设计将南澳镇建设成为具有环境生态化、适宜居住且拥有高品质城市功能和空间的独具魅力的滨海旅游城镇,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诗意地栖居;自然——和谐地发展”。

4、城市发展原则
  (1)山海城一体化原则: 体现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城市发展向海的原则。
  (2)小城镇、大环境的生态化原则: 合理的城市规模尺度和生态化环境,形成一个怡人的小城市大环境的城市结构种符合环保、节能生活方式的生态化小城镇,达到城市与自然的平衡与共生。
  (3)适宜社会发展进步原则: 表现为与时代同步同观念,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
  (4)遵循城市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合理开发时序,强调近、远期结合,平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南澳镇鸟瞰图

二、规划层次划分
  第一层次以滨海岸线到山脊线确定规划范围,作为南澳镇天际线背景,面积为4.66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以墟镇建设区到滨海岸线为景观控制范围,面积为1.72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从水头沙至羊筹角岸线,进行重点景观设计,面积为0.99平方公里。 岸线宽度平均75米,最宽处为110米,最窄处为21米。

三、城市景观设计构思

1、城市总体景观结构
  (1)创造清晰的山、城、海一体化的城市空间结构。在一体化的城市发展目标指导下,对滨海区与原有城区进行整合,原有建成区以整理为主,滨海区以创新为主。
  (2)合理功能分区,创立多种空间行为模式(居住、旅游、商业、休憩等)。
  (3)创造自山灵活、富有动感的滨海公共岸线空间。滨海地区以海滨路为核心,把水头沙、墟镇、羊筹角自然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条蓝色的滨水空间走廊。

2、镇域整体城市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城市景观体系及城市空间形态结构。
(1)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应在现有绿化山体基础上,对原有破坏较为严重的南澳墓地、月亮湾近海山体等处进行再次绿化,并制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及措施,保护并完善现有的生态系统。
(2)城镇空间形态结构
  依据城镇总体空间形态划分为水头沙、南龙、墟镇、峰下村及羊筹角5个空间景观节点。三处地标分别位于水头沙山体、墟镇大烧排及墟镇近海山体。
(3)城市景观体系
  城市景观体系分为自然景观、人工景观及人文景观三类。
  ·自然景观包括地形、山峦、岸线、岛屿、岬角等要素,主要以保护及控制为主,最终实现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及多样性。
  ·人工景观分为南澳滨海旅游中心、传统民居,针对人工景观的各要素,采取不同措施进行规划控制。
  传统民居作为人工景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次规划对那些质量较好、具有典型地域和时代特征的村民住宅和老城内的居民住宅予以保留,并在保留的基础之上对部分建筑外部进行修缮、内部功能进行改造,实现传统民居的有机更新。
  ·人文景观包括妈祖庙、南澳咸鱼街及传统民间活动等。 妈祖庙作为南澳渔民祈求一帆风顺、生活幸福的宗教场所,在本次设计中进行了重点规划,在其周边地区开辟出室外场地,作为宗教活动公众交流场所。
  规划还尽可能开辟较多公共活动场所,为当地居民的民俗、民间活动创造条件。

4、墟镇一水头沙建成区整体城市设计
  本层次设计主要包括高度分区和景观界面控制。

(1)高度分区控制
  ①目前南澳镇现状建筑以3-4层居多,近年来临海部分建筑高度不断增加,且有越来越高的趋势,对景观破坏越来越严重。
  ②本次设计将建筑高度分为一般高度控制区和特别高度控制区。
   ·一般建筑高度控制区:限高分为12m以下、18m以下和24m以下三个控制区。沿海岸线滨海建筑控制在12m以下。墟镇中心的住宅及商业办公建筑等多层控制区要求限高24m。离岸线较远的城镇边缘区域的混合控制区限高18m。
   ·特别高度控制区:是指对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的特殊要求,根据各地块地形的不同提出相应的高度要求;以及作为地标的建筑物、构筑物、雕塑等高度控制要求。

景观界面分析图

(2)景观界面控制

  界面规划是空间界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自然界面、开敞界面和人工连续界面的规划,丰富滨海区的空间景观。

  ①自然界面:主要指地块面对道路或大海保持自然状态或山公共绿地组成的界面。规划沿海岸线与滨海路保持自然界面,以公园和绿地以及低矮小型建为主,通过大片的自然景色过渡到城市景观。
  ②开敞界面:墟镇绿带是体现山、海、城一体化的重要景观通道,规划设计了一条20-25m的林荫绿带,保持绿带为开放性的界面,强化绿轴的自然景观特色。
  ③人工连续界面:墟镇海滨大道及咸鱼街滨海地区的核心空间,为了增强空间的连续性、秩序性,从行人的视觉观赏角度出发,要求主要临街建筑裙房高度与道路宽度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创造宜人的街道空间环境。

5、滨海地段城市景观设计
  设计范围从水头沙至羊筹湾,海岸线全长5.28公里,面积0.99平方公里。
 (1)岸线规划:
  ①水头沙别墅区至南龙别墅区入口为公共旅游岸线:
  ②南龙别墅区到月亮湾码头为生活岸线:
  ③月亮湾码头到峰下村珍珠养殖场为海产养殖岸线;
  ④羊筹湾至羊筹角别墅区为自然保护岸线。

  (2)从空间形态上分为五个节点:水头沙旅游渡假区、南龙别墅区、美食购物观光休闲区、海产品养殖观光区、田园风光区。

岸线景观规划分析图

  ①水头沙旅游渡假区:本次设计将水头沙沙滩现有别墅区统一纳入规划,形成集水上运动、疗养、渡假、观赏、游玩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渡假区。总用地面积为99.6公顷。

  ②南龙别墅区:规划将整个用地作统一考虑,充分利用三面临海的地理优势,在大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规划为高级住宅区。

   ③美食购物观光区:本区位于南澳镇墟镇中心位置。该区山南澳镇绿化广场、月亮湾码头及墟镇咸鱼街三部分组成。其中南澳墟镇绿化广场位于南澳墟镇西面,实际为街头小游园,已布置有一些健身器材和雕塑小品,成为目前墟镇居民主要的健身、休闲活动场所;但各类配套设施布置不成系统,缺乏相应高大遮荫乔木。本次设计从实际出发设置适量座椅及种植能够遮荫的乔木,供游人避暑休息、观海眺望的需要。

  ④海产品养殖观光区:本景区位于南澳镇峰下村,总用地面积为12.9公顷,现为村民住宅及珍珠养殖基地,本次规划设计出适当场所供游客了解各类海产品的养殖、采集和加工,甚至提供适当的设施让游客参与其中,体验“生产——加工——购物——品尝”的全过程,提高旅游的娱乐性与知识性,赋予旅游新的内涵。从而带动经济发展。

  ⑤田园风光区:本景区位于规划范围最南端羊筹角。该区域场面为9.5公顷,是东部大旅游规划中南澳田园风光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设计尽量保持现有生态植被的完整性,对局部被破坏地区进行生态恢复,加大自然植被建设。

  (3)联系各景区的部分,规划了四条纽带:滨海风情段、客家风貌段、渔家欢歌段、桃源回归段。

  ①滨海风情段:该段联系旅游渡假区与南龙别墅区。利用水头沙现有滨海沙滩,在原有推平未建用地上兴建海滨公园,营造出一个充满热带滨海风情的公众休闲场所。

  ②客家风貌段:联系南龙别墅区和美食购物观光区。规划利用客家民居建筑符号和特殊地形演绎成具有现代意念的造型形式,以充分体现现客家风情这一设计理念;并结合现有绿地,以绿化作为造景基本要素,结合具有客家特色的系列环境小品,营造出浓郁的客家风情氛围。

  ③渔家欢歌段:该段联系购物观光区与海产品养殖观光区,在作具体环境设计时,设计布置一组反映渔民辛勤劳作和海洋生物的系列雕塑,反映出滨海渔村的特征。另外,对该段岸线现状非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以期达到岸线景观完整性。

  ④桃源回归段:该段联系海产品养殖观光区与田园风光区。以田园果林、自然山水风光为景观特色,以体现农家生活的纯朴和生活的闲适。

四、城市设计各系统控制要素

(一)建筑布局与形体控制

1、控制原则
  针对南澳滨海小城镇的特点,并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分区,对建筑在高度、体量、材料、色彩及屋顶形式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设计准则与设计要求。
  ①符合滨海区总体空间构思,突出城市标志性建筑,其它建筑应相互协调景观视线走廊、轴线空间和城市天际轮廊线的形成。
  ②突出地域建筑风格和自然气候特征,有利于形成独特的建筑人工景观。
  ③有利于贯彻城市设计的意图,引导建筑设计,便于城市规划管理。

2、建筑形体
  建筑形体是城市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城市总体的设计,适度地引导和规定,使城市整体建筑空间形成健康、合理的秩序,并可用特定的或传统的建筑空间形体来表述城市文化的内涵和功能特性。

3、建筑体量
   滨海地段的建筑体量严禁过大,较大型的公共建筑必须将体量化整为零进行设计。

4、建筑材料
   滨海区是综合反映南澳镇社会进步的直接窗口,建筑材料要体现节约能源、利于环境保护、美观耐用的原则,鼓励使用已经成熟的新型材料,严格控制大面积玻璃幕墙的使用,减少光污染。

5、建筑色彩
   滨海地区建筑色彩以浅色墙体为主,滨海别墅可采用红色屋顶,形成蓝天、绿树、红色建筑的滨海色彩。滨海地段的旅游建筑应充分表达时代特色,对其色彩不作要求和限定,以便建筑设计有更大的创造空间。

6、建筑屋顶
   滨海区内的村民住宅、别墅及其它4层以下的小型建筑,鼓励采用坡屋顶;宅及大、中型公共建筑可根据功能及造型的需要采用适当形式,在此不作限制。

(二)道路交通系统
1、滨海景观带
  它是未来南澳镇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必将吸引大量居民来此游憩、休闲,特别是节假日。因此,在规划中必须对大量的人流及车流给予充分考虑。
2、公交站场
  在景观带水头沙端及墟镇部分布置两个公交站场,外来游客乘公交至此,然后采用步行或自行车游览。 3、停车场
  规划设置了三处停车场,一处位于水头沙,另外两处位于墟镇;同时分散在各段设置若干临街停车场,可供各类机动车与自行车共同使用;景观带内严禁机动车行驶。

(三)绿化系统

绿化系统分析图

  1、滨海地区绿地分为公园、小游园和滨水绿带。
  2、海滨路西侧规划了10—15m宽绿带,并在道路与水面之间留出通透视线,使水体和绿地有机地组织在一起。
  3、从保护生态的角度出发,对于近海遭破坏的自然山体进行二次绿化;对于生态敏感区进行整理,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量,逐步完善自然生态体系。

(四)灯光照明系统
  室外照明设置分为规则式、自山式、集中式三类。规则式指人行道及滨海大道的照明以规划的排列方式布置;步行绿带灯饰采用自由式布局,依据地形,以低矮的园灯布置小路、石径;集中式指在几个主题广场,特别是南澳绿化广场及月亮湾广场布置射灯集中照明。

(五)广告标识系统
  1、在城市主轴空间及滨海绿地和滨海路严禁设置大中型商业广告。标志性建筑严禁随意设立屋顶广告,如需设置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意方可设置。居住区中只允许设置小型的广告设施,公益广告除外。
  2、设置城市方位标识牌系统,给进入本区的机动车和行人以方便、明确的位置指示。
  3、完善交通信号灯和标志牌,注重路面划线的景观性和明确性。在公交车站、商业空间、城市广场和步行系统中需选择方向的地点,应设置街坊标识设施,标示其周围情况和城市的主要功能区,明确其方位。

(六)公用设施系统
  1、公用设施系统包括是电话亭、垃圾箱、治安亭、公厕、饮水点等。
  2、公用设施应简捷大方,布局合理,应按图则中所确定的位置和规模进行施工,垃圾箱、电话亭的式样可参照标准图则配置造型,并结合周围环境,注重尺度、颜色的搭配要协调统一。
  3、公共厕所的设置是根据人流集聚程度来安排的,数量和角度也是以方便人的需求为前提,同时也为了提高城市功能的健康品质。公厕分为独立式和附建式。
  4、饮水点应布置在人流较为密集的南澳绿化广场、月亮湾广场及咸鱼街,以方便游人的使用。

第四章 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本次规划是以城市景观设计为主题,规划用地范围包括了整个南澳镇的大部分建成区,由于许多建设项目是意向性的,给本次规划带来了许多不定因素,许多问题也不是本次规划所能解决的。为了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并提出几点建议。

  措施之一:土地开发强度

  合理制定和控制土地开发强度是实现滨海地区设计目标的重要保证。土地强度涉及城市发展的要求、交通的承载力、环境景观质量和土地的功能性等因素。

分期实施图

  南澳镇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较大,在保证土地适度有效开发的前提下,安排适当的开敞空间用地。城市景观和环境空间的塑造是限定土地强度的基本条件,直接影响建筑的高度和密度,结合滨海地区的用地构成和城市设计构思,本规划对滨海地区各种用地制定相应的开发强度原则。

  (1)严格保护区域:是指生态敏感区域,对整个镇域的生态系统有重要影响,又是滨海景观的背景区域,目前正受到城市建设侵占。根据空间景观构思的要求,该区要严格保护,禁止盲目开发,建立良性的生态系统。
  (2)控制开发区域:该区域是滨海区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是滨海空间景观的主要构成内容。该区域的开发强度应严格限制、合理地建设,以保证建成高品质的滨海环境景观。
  (3)适度开发区域:该区域远离海岸线,主要以居住、办公用地为主。以营造高品质的景观环境为原则,突出其相应功能的空间特征,适度开发建设。

  措施之二:土地利用整合

  本次滨海地段城市设计针对现状及相关规划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用地分类:水头沙滨海旅游用地(详细规划已批)
 存在问题:若按原详细规划修建,则会对背景山体及南西路景观产生较大的遮挡。
 本次设计调整要求:调整为滨海公园,作为滨海岸线重要公共绿地之一。

2、用地分类:下企沙湾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存在问题:用地布局不合理,加油站对周边建筑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本次设计调整要求:调整用地规模,留出足够宽的岸线绿化带,取消渔船加油站

3、用地分类:南澳月亮湾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存在问题:码头选址不当,至今无法使用,若不加以美化,则会严重影响岸线景观效果。
 本次设计调整要求:调整为岸线公共绿地,作为滨海绿带重要组成部分

4、用地分类:峰下村沿海岸村民住宅用地
 存在问题:私宅侵占岸线,减少了公共岸线的面积。
 本次设计调整要求:调整为南澳镇滨海绿化用地

5、用地分类:南澳湾墟镇工商用地
 存在问题:建筑遮挡了墟镇绿化轴线,严重影响了墟镇绿轴的开放性。
 本次设计调整要求:调整为南澳滨海公共绿地提出了适当调整

  措施之三: 编制《滨海地段城市设计导则》,对下一步的详细蓝图和建筑设计提出设计要求,《导则》侧重于滨海区空间景观的控制要求,对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也提出相应要求。《导则》分总图图则与分图图则,共同构成滨海地区实施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措施之四: 根据现状特点和南澳镇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分期实施步骤,对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已进行了详细蓝图施工图设计,对条件善不具备地段则采取控制,随外部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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