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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消防规划——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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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
2001年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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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单位: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
| 东莞市消防局 |
第一章 规划说明
一、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城市工业区布局规划
①工业用地
a.现状
东莞市的工业用地主要沿几条重要对外交通干道连片和分散发展,基本形成了莞龙、莞惠、莞长、107国道万江段、107国道篁村段等5个工业发展翼。现状5个发展翼主要为沿路发展工业及工业居住综合区,工业用地散布,工业区规模较小,在工业区及居住区之间保存有大量零散空地(未建设用地,大多也已批租)。由于现状工业用地空间上规模已较大,所以规划布局以调整完善为主,充实现有工业小区,尽量形成连片的现代化工业区。
b.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为9个片区、17个工业区及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
●莞龙路工业发展翼
规划于莞龙路方向重点发展桑园、泊洲边、九牙岭3个工业区,总面积161.8公顷,为严禁发展污染工业区。
●莞惠路工业发展翼
重点发展东城大道南工业区、朗基工业区及松朗工业区,重要布置电子、轻纺、服装等无污染工业。总面积228.8公顷。
●107国道万江段工业区
重点发展西浩石美工业区、蚬涌工业区以及梅树墩工业区,总面积82.9公顷,主要布置机械、玩具、食品等工业。
●万(江)道(沼)公路工业区
处在城市下风处,规划布置市区污染搬迁工业以及新建有一定污染的机械、建材等工业,重点发展古屋村和水蛇涌工业区。总面积61.1公顷。
●篁村工业区
篁村现状工业发展起点较高。现状建筑初具规模的工业区有两个:周溪工业区、宏兴工业区。规划以完善尚未建成的宏图工业区为主。重点发展电子、食品等工业。篁村工业区总面积约256.6公顷。
●高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总用地控制为810公顷。
●保持和完善同沙水库和立新工业区用地,面积175.3公顷。主要布置电子、服装等无污染工业。
●规划设置龙湾港工业区,面积103.9公顷,包括宏远工业开发区和港后工业开发区。主要布置食品、机械、建材及部分轻污染工业。
2、仓储用地布局规划
①城市仓储用地
a.现状
东莞市区现状仓储用地共有12.1公顷,主要包括零售仓库、批发仓库、企业产品仓库以及一些部门职能部门分管的各类综合性仓库。用地分布如下:
●旧城商业仓库区:市区旧城内的中兴路是一条传统的商业街, 由于靠近东江水运码头,使这一地区成为东莞市区零售与批发的重要街市;
●鲢鱼洲仓库区,本区为集中外贸仓库区,用地总面积为5.5公顷。
●市内其他散布仓库
第一类:分散在城区的各种小型仓库,包括零售批发仓库及企业产品仓库,其选址的随机性强,规模较小。
第二类:原炮竹烟花厂仓库, 目前这类企业及仓库大部分转为其它用途少量为土产品仓库。
第三类:石油仓库及燃气库站。在规划区内数量少,规模较小,规划区范围内现状包括石油公司樟村油库,占地为2.6公顷;市燃料工业总公司鸦叫尾气站,占地约2.5公顷等较大两个危险品用地。
b.规划
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安排仓储用地对城市生产与生活十分有利。在总体规划中,根据仓储类型、用途、规模,同时根据城市用地的总体布局,结合工业、对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用地的布局统一综合规划5个片区。
●龙湾港仓库区:位于龙湾港后,面积12公顷,为外贸、煤炭、建材、粮食、石油综合库区。
●同沙仓库区:为工业与民用物资综合仓库,总面积13公顷。
●外贸仓库区:位于篁村蛤地,总面积17公顷,为市区外贸产品及日用品仓库区。
●桑园仓库区:位于管理区温园路东,为工业与民用综合仓库区,面积共21.8公顷(用地位于郊区)。
●危险品仓库区:规划于市区下风下游方向郊区白水涡(万江区)设置市区易燃易爆、化工危险品仓库区,面积18公顷。
3、城市居住区规划
①居住区布局
a.在满足居住与就业平衡的同时,要确保居住区消防布局的合理性。
b.城区内居住区用地结合商贸设施规划和旧城区改造进行调整,相对集中,形成相当规模的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消防设施完备的居住小区。
c.城区外居住建设统一按城市住宅标准规划建筑,改善居住环境,改变过去工业、居住混杂的不合理的布局。
d.在全市范围选择适当区域建设不同标准的安置区,以满足不同收入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居住要求,安置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畅通的消防通道,以满足消防灭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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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消防地区分布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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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城可园一带,西至可园路,东至光明路,南至运河西二路,北至沿江路,其中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人民医院、城区电信局、华侨大酒店、东莞电影院等市重点消防单位。
②旧城运河东一带,西至可园路,东至环城路,南至罗沙路,北至运河东二路,当中包括市政府、城区政府、东莞宾馆、科学博物馆等市重点消防单位,还有数个文物保护单位。
③新城市中心区,是未来城市的政治、金融、商业、文化中心。
④高新科技技术工业区,集中高新科技工业厂区。 |
4、城市商业区
5、城市高层建筑
6、城市地下空间
7、加油站
8、易燃易爆设施调整规划意见
9、文物建筑
10、文化娱乐场
11、水上消防安全
二、城市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1、重点城市消防地区的确定标准
从城市公共安全和利益方面考虑,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确定考虑“四大”和“六个方面”。
①四大
a.火灾危险性大
b.火灾损失大
c.火灾伤亡大
d.火灾影响大
②六个方面
a.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
b.车站、码头、广播电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场所
c.政府首脑机关、重要的科研单位、金融单位、大专院校、医院、高层建筑
d.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文物建筑等
e.大型粮、棉、木材、百货仓库、堆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单位
f.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2、城市重点消防地区
①旧城可园一带,西至可园路,东至光明路,南至运河西二路,北至沿江路,其中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可园、大西路、中兴路骑楼)、人民医院、城区电信局、华侨大酒店,东莞影剧院等市重点消防单位。
②旧城运河东一带,西至可园南路,东至环城路,南至罗沙路,北至运河东二路,当中包括市政府、城区政府、东莞宾馆、科学博物馆等市重点消防单位。还有数个文物保护单位。
③新城市中心区,是未来城市的政治、金融、商业、文化中心。
④仓储区、易燃易爆品工业区。
三、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1、普通消防站
全市普通消防站建设以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小型普通消防站。考虑经费原因,近期建设中先形成的小型普通消防站也是过渡措施,在适当时间仍应按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建设。
2、现状专职消防站改造
现状东城及篁村各设1处非现役的专职消防站,其中东城消防站为租用土地1500平方米,篁村消防站与区公安分局一起办公。本次规划中保留此两处专职消防站,做为社会消防力量。同时在此两处专职站原责任区新建新城中心站及东城三号站两处现役消防中队。
3、规划消防站
本次规划12处消防站,规划确定了消防站用地后,应严格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各片区消防站除担负本身责任区的消防任务外,还应负责各片区的增援、救护任务。
4、陆上特勤消防站
全市现状没有特勤消防站。为适应东莞市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消防部队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充分准备,同时具备跨区域作战能力。
本次规划在东城、万江(即东江南支流、东莞运河两岸)设置2处公安特勤消防站。它们除本身具备普通消防站的责任区范围的消防保卫外,还负责全市特种火灾的扑救。
东城区设立市特勤消防中队, 目前地已征用,按照“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特勤消防队建设标准”,东莞市必须于2001年底前完成特勤中队的建立。本处特勤中队与东莞市消防教育培训基地、模拟训练基地、规划的市消防指挥中心合建在一起。
万江区设立的1处特勤消防中队。规划确定与东莞市消防后勤保障中心与维修中队合建。
5、水上消防站
由于东莞中心城区河流岸线较长(东江南支流、东莞运河、万江河等)及沿岸多为旧城,仓储区、批发市场与简陋密集建筑区,火灾隐患大这一情况,及船舶、港口、水上作业的消防安全需要,特设立1处水上消防站。
经与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落实用地,该水上消防站选址定在龙湾港港区内。
6、消防培训基地
为适应城市发展对消防队伍建设的需求,必须加强现役消防人员、专职消防人员及社会各类消防人员的日常培训。
市消防培训基地选址在东城区,与市特勤中队合建,目前已征地,总占地3.5万余平方米。
四、消防装备规划
1、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2、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
3、消防站灭火器材的配备
4、消防站消防人员防护器材的配备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划
1、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的管理。
2、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城市主要道路按消防规划规定设立危险品限制和禁运标志牌。
3、对重点消防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检、抽检和经常性监测制度。
4、对文娱、活动场所实行全面专项整治,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者一律停业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复业。
5、乘坐火车、公共汽车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一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车站、港口负责监督检查。
6、对大型公共活动场,如影剧院、会展、体育竞技场所、大型集会,应加强活动前的防火安全检查。
7、对重点消防单位和消防重点防护地区的建、构筑物限期更新改造旧的电气线路和设备。
8、加强消防建审制度。
9、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建、构筑物和重点防护单位,实行防雷接地措施专项检查和治理,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应采取补装措施。
10、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11、开展对乡镇企业、三资企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普查工作,通过普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对策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12、对市区的化工危险品商店进行一次专项大检查,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和违反消防安全者。
六、消防供水规划
1、供水水源设施规划
按照城市消防供水标准规范要求,东莞市近期、远期采用同一时间发生火灾次数为3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90升/秒,灭火时间为2小时,消防用水量为1944立方米。根据该用水量来确定东莞消防供水标准。
2、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
东莞市供水采用生活与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该系统对消防给水较为安全可靠,因此规划管网仍采用该供水方式,并采用四区(莞城区、篁村区、东城区、万江区)联网供水形式。
3、加强室外消火栓的建设
根据规范规定,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120米,及十字路口50米范围内设置市政消火栓,距宽大于或等于60米的城市道路,应在道路两旁按不大于120米间距要求设置消火栓。
4、重视室内消防供水系统建设
室内消防供水系统,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地下停车场、人防设施的室内消防系统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构筑物的自防自救能力,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消防部门应加大普查力度,对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报警系统)不够完善、损坏而不能使用、供水管径偏小、与城市供水管网未连通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构筑物,必须立即强制其整改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5、充分利用自然水体
自然水体作为城市消防主要补充水源,特别是在发生地震、战争等灾害导致城市供水系统受到破坏时,其作用尤为重要。
七、消防通信规划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置于东莞市消防指挥中心内。东莞市消防指挥中心及了望台近期仍附设在远消防站内,后期规划将移到待建的特勤消防站内。
八、消防通道规划
(一)消防通道规划
l、规划原则
依托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各级道路的合理级配,改善东莞市城市次干道密度不足的状况,建立高速畅通的消防通道脉络,确保消防车的通达性、时效性。
(1)加强小区内部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及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系统的“微循环”通畅。
(2)制定危险品的运输线路,最大程度地控制其发展危险的范围。
2、消防车通道
主要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因而应十分重视作为消防车通道的主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和建设。切实保障主次干道和支路的畅通无阻,这也是保证消
防车通道畅的关键所在。
3、小区消防车通道
对于居民区,不论是新建小区还是改造小区,均应以周边城市道路为基础,合理规划和调整区内道路网络,在道路间距、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建设。
4、村镇消防车通道
对目前分布在东莞市区、郊区的大量村民住宅区和“城中村”,还有分布在村、镇中的一些工业区、仓库区和市场等,应着手进行改造规划。对于工业区、仓库区和市场等布局与总体规划不符的,应坚决取消;对于缺乏消防通道的村
民住宅区、“城中村”也应统一规划改造为村民公寓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 其改造建设提供各方面的保障条件,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车通道。
5、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扑救面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工业建筑和工业区、仓库区、大型市场等场所,建筑面积大且相对集中,结构复杂,人员、物资相对集中,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除严格按消防规范规定,保证其内部消防设施外,还必须保证外部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和消防车扑救面,并将其作为审批方案时的必须条件之一。
对于目前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扑救面而大量停放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应将现有的公共停车场(库)尽量利用好,并采用强制措施将占道停放车
辆归入其中停放,另一方面,应大力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对新建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停车场地,以保证消防通
道的畅通和消防车扑救面。
6、自然水体取水点通道
利用运河修建消防固定取水点,同时,应修建供消防车通行的取水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5米。鉴于市区消防通道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旧城改造。
(二)危险晶运输线路规划
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解决危险品运输与城市消防安全的矛盾,在规划中采取规定危险晶运输路线的方法。
(1)危险品通行路线:以大外环线及其联结高速公路为主,担负爆炸晶、巨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避免运输穿越城市建成
区。
(2)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以深穗大道、四环路、莞太大道、东城中路、学院路、东纵大道、旗峰路组成,主要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油、燃气等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尽可能避开政府机关、城市商业、办公繁华带、城市居住人口稠密地带等重点消防保护地区。通行时间建议由23:00至次日凌晨6:00。
九、消防疏散、避难场地规划
消防疏散、避难场地不仅在发生重特大火灾时供人们疏散、避难,而且在发生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故时也同样重要。规划利用城市各类广场、公园、绿地、运动场及学校单位内运动场等开阔场地作为城市防灾的疏散、避难场地。
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当中,应适当开辟一些空地作为绿地、小型广场等,既提高了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又改善了居住环境。
十、消防供电规划
1、电力供应关系到国家民生,供用电的安全对城市消防安全影响较大,电力部门应加强城市电网建设,加大对电力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城市供用电
质量,确保城市消防电源的可靠性。
2、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严格执行“用电负荷等级分类”的有关规定,确保建筑消防供电的可靠性,确保建筑内部消防和疏散设备在火灾时能
正常启用。
3、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对易燃、易爆等场所,必须分别采用密闭型和防爆型电器,导线应埋地穿管敷设。特别场所,要采取防静电火灾的措施。
4、设在城市中心区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宜设置火灾检测装置并遥信有关单位,对位于特别重要场所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应装设自动灭火装置。
5、在城区配电网改造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针对供电线路上一些存在的隐患加强安全技术改造;
6、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应确保变电站、电厂等供电设施的消防通道。
7、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确保建筑物、电力设备做好相应的防雷措施。气象部门应加强防雷检测工作,对防雷措施不足的建
筑物、电力设备,要求限期整改。
8、严格按照《电力法》、“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和城市规划有关规定来控制现状和规划电力线路走廊和变电站。例如,架空电力线路与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天然气门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一般不小于1.5倍杆(塔)高度,35KV以上架空高压线路与液化石油气储罐、油库间距分别不得小于40米和30米。在现有高压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例如樟村油库、大屋庄一带,位于高压线下的民宅)应限期拆除,对位于高压走廊内的易燃易爆设施,也应立即拆除或搬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9、消防指挥中心、各消防中队应设确保电源供电。
十一、消防与抗震、人防关系
东莞市按地震烈度七度设防,是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考虑到在地震之后和受到敌对国家的空袭打击后发生的次生灾害以火灾最多,造成的损失伤亡也最大。因此,本规划就此提出以下意见:
1、重点加强城市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令、交通、医疗救护、粮、油、储存和供应、消防设施、消防站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睦能。
2、对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一旦遭到地震破坏,可能引起严重次生灾害和
有毒物质泄漏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如在已建工程中未作此 评价工作的,应该进行补充。同时,加强地震设防与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
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地震局、东莞市地震处有关文件规划进行。
3、突出消防队队伍和设施、装备向多功能的发展,加强对消防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训,使之除了胜任防火、灭火任务外,还能够充当遇到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故和战时的抢险救援的主力军。
4、建设消防固定取水点,使城市供水系统在遇到地震或战争打击而破坏
后能够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
5、按照人防规划,结合上述公园、广场、绿地等兼作疏散、避难场地的公共设施,修建区域性人防掩蔽工程。在小区规划建设时,同步修建人防掩蔽工程。
6、平战结合,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修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人防工程平时可考虑作为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通道、地下商场等功能,将人防建设、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还可以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节约城市用地。
7、结合消防站建设,规划共设7处适用于战时要求的消防掩蔽工程。在城区消防站(现状)、消防站所在地或附近位置规划建设7处地下消防站工程。地下消防站可就近结合城市人防工程合建。普通地下消防站工程面积
为600—700平方米/处(按6—7辆消防车、50~60名消防人员容量),位于 东城、万江2座特勤站地下消防站面积为1000平方米,城区地下消防站为800平方米——兼作战时消防指挥中心。
8、由于地下空间(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高于地面,扑救也较困难。因此,地下空间、人防工程在建设、改造、使用中的消防监督工作应当加强,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对于重要的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还应考虑设置消防水池。
第二部分 近期建设规划
为尽快改变目前存在的消防站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存在较大隐患及消防基础设施建
设落后问题,近期建设的重点是:
·消防站点的建设。
·城市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重大安全危险布局的调整。
·消火栓建设。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建立。
·消防装备及设备的补充、更新。
·旧城消防通道建设。
一、近期消防安全布局建设规划
1、近期主要针对建成区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重点调整建成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晶的安全布局。针对现状报告中提出的各类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各部门及消防部门的重新发证审核工作,分步逐一加以调整。
将樟村油库搬迁到规划的危险品仓库区。整治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换瓶点。
2、仓储区近期规划 近期按规划新建:
(1)龙湾港仓库区。面积12公顷,为外贸、煤炭、建材、粮食、石油综合库区。
(2)白水涡危险品仓库区。面积18公顷。
3、加油站建设的调整意见
(1)现状加油站总数为41座。根据现状加油站布置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加以调 整,调整因素主要针对那些不符合规范规定、布局过密的部分,并结合经委对加油站发证工作进行调整。
(2)目前省经贸委已对东莞市域的108家加油站进行了第一批验收、发证,市区有20家加油站通过了验收发 证,仍有21家虽整改。
(3)考虑到近期的消防安全需要,近期规划搬迁5座加油站。主要是针对那些不合规定、不能取得市经委发 证认可的加油站。
(4)樟村油库的近期搬迁 樟村油库是东莞市的重大消防隐患,各有关部门应尽快计划将其搬迁出市区。拟搬迁到规划近期建设的白
水涡危险品仓库区。
4、城市燃气近期规划
(1)大力整顿:于2001年底前迅速规范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瓶装供气站点。由专业部门做出新建、扩建及取消上述站点的符合国家规范的站点近、远期规划。
(2)结合广东省海洋石油气登陆项目(LNG)第一批城市的实施(深圳、东莞、广州、佛山),加紧市区门户站和市政天然气管网的建设,逐步取消小区气化站、瓶组气化站。
(3)专业部门应制定出LNG项目的实施规划与计划。
5、消防站近期建设规划
(1)在五年内分年新建1个特勤消防站与4个普通消防站。
(2)扩充、更新现有莞太路的城区消防中队的车辆、人员、器材、装备。提高现有中队的战斗力。
(3)建议与市特勤中队合建的消防训练中心,使其成为东莞市现代化的模拟训练基地。
6、城中村近期消防整治规划
城中村是市内消防安全隐患最为突出的地区之一。近期消防整治规划的重点是规范村镇建设管理、加强消
防监管力度、拆除违章建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1)尽快完成管理区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把管理区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严格管理措施。明确用地功能,强 化功能分区,逐渐改造管理区建设格局。
(2)加强监督检查拆除管理区内现有的违章建筑,保障消防安全间距和消防通道,加强必要的公共绿地的公共 建设,强化防盗网改造工作,所有防盗网的设置应预留活动口,保障火灾时的紧急需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拆
除防盗网,以利逃生及火灾的扑救。
(3)加强城中村出租场所的管理,出租工厂、仓库和商铺应报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生产、经营;对 于出租屋,应对租人员进行身份、职业方面的登记注册,核发暂住许可证后,方能入住;以此来减少火灾事故与
治安案件的发生。
(4)开展专项治理,近期由政府组织消防、规划、城建、工商等部门全面清查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 工厂、仓库,责令其关闭或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近期应加强城中村基础建设的投入,重点进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供电系统的改造工作。
7、消防供水近期规划
(1)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改造或新建供水管网。重点扩大城市旧城区的供水管网,使输水管线尽 量布置成环状,提高供水的安全性。
(2)加强消火栓的建设
·到2001年底,继续完善市政认已批准的1948个消火栓的建设及配套管网的改造,完成投资5200万元。
·2002年~2005年需再增加消火栓1074个。使市内消火栓总数达到3299个(277+1948+1074),占规划期末规划总数5035个的65.50%。
(3)东莞市区内水厂主要有城区、万江、东城三家水厂,且各自形成自己的管网系统,在城区内供水范围有
所交叉,造成消火栓的建设在同一区域责任不清。在近期内应明确各水厂的消火栓建设职责。
(4)自来水管网的近期建设涉及面较广,一是水厂有3家,供水范围重复;二是市政给水管道建设要与城市
道路建设相协调。建议东莞市有关部门具体商量近期联合供水实施计划。
8、消防通道近期规划
(1)现状城市道路已基本形成环网,纵横贯通,大网架已可基本可满足近期消防通道要求。
(2)近期打通消防通道主要是要打通旧城区内的消防通道,应按东莞市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尽
(3)消防道路近期规划
①加强停车场管理,加快停车场建设,缓解中心区、居住区内停车难问题。
②合理组织交通,减少消防出警绕行距离。规划建议在扑救火灾时应加强消防、交警联合行动,同时在除 城市高、快速路系统外修建有中央分隔栏的适当道路路段上,应设置活动式中央分隔栏,以方便火灾时消防车
辆调头或左转,减少消防出警绕行距离,缩短消防出警时间,减少火灾损失。
③制定城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近期应尽快出台危险品运输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危险品运输的路线 ,确保危险晶运输的消防安全,减少危险品运输对城市消防安全影响。
9、消防通信近期规划
(1)建立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①东莞市消防通信系统现状十分落后,远落后于东莞市城市消防建设的需求。计划在2001年前建成119通信 指挥系统。近期设置在现状八达路消防中心内,远期随着东莞市城市消防中心的建立,将“119”消防通信指挥
系统移到新建的消防中心内。
②东莞市消防局已详细编制了《“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需求方案》。“方案”综合建设部新近发布的《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国标GB50313—2000)的有关规定。应按系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进行建设。
③系统的技术构成 主要由火警管理子系统、城市火灾报警子系统(预留)、消防有线(无线)通信子系统、火场指挥子系统、消
防信息管理子系统、训练模拟子系统等6个子系统组成。
④必须与110中心、120中心、122中心联网,达到资源共享。
(2)完善无线对讲通信系统。
(3)建立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4)建议考虑与市域消防站的通信接处警的联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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