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路边看规划之二:
通过市政路等规划实施的表象解读广州规划实施中的利益博弈
最近,或者是近一段时间,在广州,华南御景园们正在为市政路、富力御龙庭们正在为变电站、珠江御景湾园们正在为垃圾场,竭力呼吁着,大致的内容是,政府在他们物业周围所设计实施的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是不合适的,政府有种种过错。至于开发商,当然,也说出了若干意见,或者是小业主们无理,或者建议政府另择他径。政府,则在一片呼吁声中,寻找着改变或坚持的阐释。
在一个城市发展变化的背后,伴随着的是一个城市规划的梳理的过程。据说,广州最早的“城市”规划诞生于南越王时代,而“十三行”和沙面的变迁也反映了一个自发调整城市格局到政府调整城市格局的变化。至于说,今天,在广州,在城市发展和繁荣的背后,围绕城乡发展的各种建筑要素中间,开发商,这个最年轻、同时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产业力量,小业主,这个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个体力量,正与行政力量进行着自改革开发以来最为精彩的博弈,在这个行业上,甚至最终可能决定开发商话语影响是否加速、小业主力量是否构成新的民意以及政府是否能够产生科学文明高效的职能强化。利益博弈的体现,最好不过的,就是关于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的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种种争议。
抛开社会上种种关于开发商、小业主以及政府关系的明显站不住脚的若干伪命题,目前关于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的争论,其实,都深刻反映出不同利益在房地产开发市场上因规划而形成或有关的三种搏弈,概括起来是:1,政府、开发商以及小业主在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动机的搏弈;2,政府、开发商以及小业主在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方式的搏弈;3,政府、开发商以及小业主在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收益分配的搏弈。
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动机:和谐发展,或透支未来?
广州人引以为特点或自豪的,在于它的住宅的组团式发展,远比北京城市建设要考虑特殊的政治象征和商业化发展特别宏伟的上海,要更让觉得亲切。如果抛除大城市似乎根除不了的大城市病,某种意义上,广州比一些“联合国最佳人居城市”更有居住的含义和氛围。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广州住宅发展规划实施的成功之处。广州在进行住宅规划的起初,首先通过总规描绘出了城市的愿景,同时积极推进与规划设计、建筑实施以及物业管理等的关系,基本上以鼓励取代控制,推进合理的规划实施安排,采取积极主动的城市发展策略而非被动的反应,超越视野的局限而非关注政府小我的利益。要知道,广州的城市规划在扩大城区范围、调整城市布局、明确城区功能定位等等方面,是按照现行的城乡规划法,经过了严格的论证审批程序的。某种意义上,广州城市规划实施的核心就是和谐发展城市,繁荣城市未来。客观上,大家所争论的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的设计安排,也反映了广州对于未来城市发展的愿景和信心。政府最不希望看到的是,你在欣赏城市月色,结果家里没电了,楼道里和楼下也有种种的垃圾异味;我个人认为,这不仅是影响情绪的,而且是影响健康的。
并不是说所有的开发商,或者开发商的所有项目,都是追求利润的。但是,从商业的本质的利润属性,以及房屋成为暴利性质的投机工具,一些开发商,一些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违背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超出它的建设和发展能力,也超越了城市规划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范,导致某些项目的建设开发失去了约束,并且他们通过权力寻租等等方式恶意改变城市发展规划。常常是,开发商在开发销售过程中恶意隐瞒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的信息,或者欺骗虚构一些信息,然后通过小业主的群体行为或开发商的权力寻租行为,强调政府需要变更原来的规划设计。这种企图,加剧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长此以往,也最终将埋下城市布局失调、功能秩序失控、城市发展后劲不足等的隐患。
小业主参与的动机在于寻求安静美好的生活,当然,往往集体无意识地不知道城市发展的方向和自己的生活之间是否存在平行线。或许,在这一点上,需要政府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的工作,比如说在不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提前公布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的信息,并且强制要求开发商必须向买楼人披露这些信息,比如说做好这些项目设置的论证工作,并逐步向市民进行告知。
二、关于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方式:集约化,或粗放化?
当前,面对房地产市场,政府管理城市手段就是城市规划和土地批租,在城市范围内把“宏观调控”和“经营城市”联系起来。从题目中所引发的话题出发,那就是严格按照现行的城乡规划法,评估、论证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等规划实施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政府需要排除并杜绝好大喜功、招商引资的动机,不能随意执行规划实施,不能加大城市建设的成本,不能伤害城市弱势群体的利益。在这方面,个人感觉,广州市政府系统在公用事业的建筑要素的规划实施上,基本上是做到了集约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当然,毕竟广州是个大城市,老城区面积大,早前城市发展格局不平衡,需要不断地查漏补缺。
但是,城市土地始终是稀缺性资源,在建筑体寿命可以得到延续和《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年限做了新的规定的情况下,甚至它还具有一次性资源的某些性质。在土地供不应求和地价高涨的背景下,开发商没有走出单纯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老路,过分地追求高容积率指标,不重视环境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牺牲了环境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和谐,甚至在规划信息上误导消费者去读取政府规划的意思表示。
个人认为,广州的城市规划要实施集约发展,并且形成一种优秀的城市传承,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尤其是政府作为一个强势的管理者而言。首先,政府要做遵守法律、尊重科学的模范,带头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要实现从重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向重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明确空间管制要求转移;再次,要实现从静态规定城市性质、规模、功能定位向动态的城市规划的实际细节变化转移;最后,合理平衡政府、开发商、小业主在城市规划实施中的利润分配。
三、关于城市发展、扩大、繁荣的收益分配:平衡,争利?
城市规划实施至少涉及到三个利益集团:政府、开发商和小业主。某种意义上,规划实施的过程就是协调、处理和重新分配三者利益关系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健康的城市规划实施模式就是能够平衡多方利益、具有可持续发展动力的模式。一个只顾政府利益的模式,政府可以得到大量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但是竭泽而渔的后果是城市失去了文明和发展的后劲;一个只顾开发商利益的模式,开发商可以获得大把的货币利润,但是,满足了个别人的利润诉求,却损害了城市发展整体利益和公平原则,客观上,一定是个彻底的失败模式;一个只顾小业主利润的模式,客观上能给一部分人带来花前月下的美好生存环境,却影响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一个没有依据的不成熟的模式。
对于广州来说,我们这个城市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阶段,城市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只是经济问题,更应是社会利益冲突。物质财富最大化的发展观和高速度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不是我们这个城市的最优先目标。在城市发展的高速度背后,我们需要寻找一种科学性、合理性、一种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城市规划实施。
说了太多了哈。关于市政路、变电站、垃圾场在广州的争论可能难以停止,时间在变,市场在变,参与者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所有的人对于自己利益的追求,对于生活的美好愿景。世界是博弈的,却不是搏杀的。对于规划实施中,总有很多难题,甚至让我们一时手足无措,但,我们总是有信心去面对。
用一段话,给我们的愿景结尾,为我们广州成为最适合人居住最让大家向往的城市而祝福,大家不许笑,我是认真的:
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让我们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