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程序规定》曾于2006年底征求过公众意见,由于《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意见,我局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现形成《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再次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时间为7月23日-30日。
完成公众意见征询后,我局将综合反馈意见,对《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再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huangshaobing@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213(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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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